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新型儲能規模化建設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1.8億千瓦以上,帶動項目直接投資約2500億元。
這一宏偉目標不僅預示著新型儲能產業的爆發式增長,更意味著城市能源系統和空間格局將面臨重大變革,我們需深入思考新型儲能如何重塑未來城市。
國家行動方案:
規模、技術與市場三重突破
《行動方案》明確了未來三年新型儲能發展的總體目標:到2027年,新型儲能基本實現規模化、市場化發展,技術創新水平和裝備制造能力穩居全球前列,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標準體系基本成熟健全。
《行動方案》特別強調了多元技術路徑的發展格局:鋰離子電池儲能繼續擔任主力,壓縮空氣儲能、液流電池儲能、鈉離子電池儲能、飛輪儲能等進一步商業化發展,固態電池、重力儲能、熱儲能、氫儲能等創新技術進入示范應用階段。
在市場機制方面,《行動方案》鼓勵新型儲能全面參與電能量市場,推動“新能源+儲能”作為聯合報價主體一體化參與市場交易,同時引導新型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加快建立容量電價機制和可靠容量補償機制。
城市儲能布局:
從單一項目到系統網絡
未來城市儲能布局將呈現多層次、網絡化、協同化特征。根據《行動方案》提出的應用場景拓展方向,城市需要構建電源側、電網側和用戶側協同的儲能網絡系統。
電源側方面,城市周邊的大型新能源基地需要合理配置儲能設施,特別是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區的清潔能源基地,可通過儲能實現平滑出力曲線,提高可靠出力水平。
電網側方面,應在負荷密集接入、大規模新能源匯集、大容量直流饋入等關鍵電網節點布局獨立儲能電站,同時在配電網擴建受限或偏遠地區推廣電網替代型儲能。
用戶側方面,工業園區、算力設施、商業綜合體、光儲充放一體化充電站等成為重點應用場景。這些設施通過智能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空間規劃創新:
地上地下、存量更新協同發展
未來城市空間規劃需充分考慮儲能設施的布局需求,結合地上與地下空間、存量更新與新建區域協同發展。
《行動方案》特別提出“鼓勵利用退役火電廠場地和送出線路,科學規劃建設新型儲能”。這一政策為城市存量空間更新提供了新思路。
城市中的傳統火電廠往往位于城市或近郊區域,擁有良好的電網接入條件和土地資源,通過改造建設儲能電站,既可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又能為城市提供急需的調節電源。
地下空間也是城市儲能布局的重要領域。地鐵車站、地下綜合體、人防工程等均可考慮配置分布式儲能設施,形成城市地下儲能網絡,提高城市空間綜合利用效率。
技術路線選擇:
多元化與差異化布局
不同城市應根據自身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應用需求,選擇適合的儲能技術路線,形成差異化、多元化的發展格局。
《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新型儲能技術路線仍以鋰離子電池儲能為主,但同時要豐富各類技術路線及應用場景。這意味著城市需要避免“一刀切”的技術選擇。
對于高密度城市中心,安全性能更高的液流電池、固態電池更具優勢;對于工業園區和數據中心,高溫儲熱、飛輪儲能等技術可滿足大規模儲能需求;對于港口和物流園區,重力儲能等創新技術可能具有應用潛力。
氫儲能適合作為城市長時儲能和季節性儲能的選擇,特別是對于有大量可再生能源消納需求的城市,氫能可提供跨季節、大規模的能量儲存解決方案。
市場機制建設:
從“成本中心”到“利潤中心”
《行動方案》的一個重要突破是強調了新型儲能的市場機制建設,推動儲能項目從“成本中心”向“利潤中心”轉變。
城市應積極探索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實現路徑,包括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等多重價值實現渠道。
特別是虛擬電廠模式,可通過聚合分布式儲能資源,參與系統調節和市場交易。《行動方案》明確提出“研究推廣新型儲能作為獨立主體或通過負荷聚合商等形式參與需求響應”。
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配套政策,如安徽省的分階段補貼政策、廣東省對儲能備用容量按0.01元/千瓦·小時補貼等,為儲能項目提供多元化收益來源。
安全與標準體系:
全生命周期監管保障
新型儲能規模擴張必須與安全保障能力同步提升。《行動方案》將安全管理作為重要內容,強調“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將確保安全作為發展電化學儲能的重要前提”。
城市需要建立覆蓋設計、建設、運行、退役全生命周期的儲能安全監管體系。包括嚴格實施儲能系統安全標準、強化消防設計和應急處置能力。
標準體系建設同樣關鍵。《行動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加強關鍵領域標準制修訂,推動國內標準采用和轉化國際先進標準。城市應積極參與標準制定和試點工作,推動儲能產業規范化發展。
實施路徑建議:
政策、金融與人才多維支撐
推動新型儲能在城市中的規模化布局,需要政策、金融和人才等多維支撐體系。
政策方面,各地應堅持規劃引領,科學測算本地區調節能力需求,統籌明確新型儲能和其他調節資源發展規模和布局。避免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金融支持方面,要引導金融機構對新型儲能領域企業提供貸款和利率支持,探索融資租賃支持新型儲能設備采購,推動研究開發面向新型儲能項目的保險產品。
人才保障方面,要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發揮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培養優秀創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和優勢,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人才培養體系。
隨著《行動方案》的落實,未來城市將不再是能源的被動消費者,而是成為主動的能源管理者。
儲能設施將像交通網絡、綠地系統一樣,成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與建筑、園區、電網深度融合,形成一個個“細胞級”的能源調節單元,共同構建起韌性、綠色、高效的城市能源系統。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國家城市群空間戰略研究院副秘書長、特約研究員)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