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隨著“136號文”的正式實施,光伏上網的固定電價時代宣告終結,以往“躺贏”的收益模式不復存在。近期,隨著山東、浙江等多個地區完成全面入市后的首月電費結算,上網電價的大幅下滑再次引發了行業關注。
從2月流出的山東、浙江等地分布式光伏項目1月電費賬單來看,電價普遍下降,且不同項目之間價格差異顯著。以分布式光伏裝機大省山東為例,部分項目的上網電量度電電價最高為0.3232元,最低僅0.013元,相比當地燃煤基準價跌幅高達97%。


值得重視的是,項目C的機制差價電費顯示為“0”,這主要在于根據《山東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差價結算實施細則》,余電上網的新能源項目月度機制電量計算公式為:月度機制電量=月度發電量×月度機制電量比例-(月度發電量-月度上網電量)-跨省跨區外送電量。若計算結果為負值,月度機制電量按0取值。以此計算,自用電量比例超過87%的項目C月度機制電量為負值,因此無法享受機制差價電費。
而同為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的A、B、C項目,最終上網電量度電電價卻各不相同,除了機制電量因素外,實際上網交易獲得的千差萬別的電價同樣影響甚大,有的近1毛/度,有的卻低至2厘/度,這與項目的節點電價、交易時間對應市場電價等緊密相關,換言之電力市場中不同時段、不同位置的電力具有不同的價值,考驗著每個項目業主的運營能力。
相比山東,暫無消納之憂的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項目上網電價仍較為可觀。根據浙江省“136號文”承接方案,非統調新能源項目主要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現貨市場,按照現貨實時市場同類項目(分風電、光伏兩類)月度平均價格結算,1月光伏項目市場交易均價為0.347963元/千瓦時。
從電費單來看,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項目還未承擔市場化運行費用,非補貼部分的上網電費主要來自于兩部分,一是上網電量費用,即上網電量×光伏項目市場交易均價;二是機制電價差量結算電費,等于上網電量×機制電量比例×(機制電價-市場交易均價)。以此存量項目A機制電量比例100%,最終上網電量電價與燃煤基準價持平;增量項目B,暫未參與機制競價,因此無機制電量比例,只能結算第一部分的電能量電費,上網度電電價較燃煤基準價降低16%。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