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海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的通知。價格自2026年3月1日起執行。實際銷售價格以政府制定的基準價格為基礎,由供應企業在上下5%的浮動幅度內確定。詳情如下:
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氣用戶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22〕10號)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天然氣上游氣源價格變動情況,決定調整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調整后的價格見下表:

上述價格自2026年3月1日起執行。實際銷售價格以政府制定的基準價格為基礎,由供應企業在上下5%的浮動幅度內確定。
請各供應企業認真做好準確抄表、宣傳解釋等工作,妥善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全市燃氣穩定安全供應。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2月25日
責任編輯: 張磊